一、申報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流程?
答: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流程如下:
(一)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核準的資質,下載安裝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軟件(網址:jsb.justonetech.com),依據系統提示掃描上傳并提交生成zbb格式數據包,經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處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具體清單要求詳見住房城鄉建設部行政審批專欄。
(二)向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首次申請、增項、升級、延續、簡單變更行政許可事項的,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登陸廣西建筑市場監管云平臺(以下簡稱“桂建云”平臺,網址:https://gxjzsc.gxcic.net),在首頁點擊“辦事大廳—資質辦理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系統”填寫申報信息并掃描上傳相關附件材料,導出附有防偽條形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企業上傳附有防偽條形碼、經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等掃描件,提交后即可完成網上申報。〔提交“桂建云”平臺〕
(三)以上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特殊行業的許可事項,需轉相應行業主管部門聯合審查,企業應在“桂建云”行政審批系統導出《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將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附件材料裝訂成冊(其中每涉及一個行業的專業,須另增加《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提交至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城鄉建設廳窗口核驗原件并申請受理,服務窗口地址:南寧市怡賓路6號政務服務中心3樓。
二、企業如何辦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現有三級資質需升為二級,應如何辦理?具體考核哪些內容?
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361號),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可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企業按照新申請或增項提交相關材料,企業資產、技術負責人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相應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其他指標(包括注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技術工人、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業績、技術裝備等)需滿足相應類別最低資質標準要求。
持有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企業,可按照現行二級資質標準要求申請升級,也可按照《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桂建政務〔2022〕10號)要求直接申請二級資質,企業按照增項提交相關材料,核準其二級資質時將同步注銷其同類別三級資質。企業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也可以根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桂建政務〔2024〕3號)相關要求,在資質有效期內申請換領相同專業二級資質證書。需換領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核發的鐵路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鐵路專業承包二級資質等資質的企業,下載安裝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軟件(網址:jsb.justonetech.com),根據系統提示掃描上傳并提交生成zbb格式數據包,經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處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具體清單要求詳見住房城鄉建設部行政審批專欄。
三、對凈資產佐證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企業凈資產以企業申請資質前一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中凈資產指標為準考核,其中“當期”以申報前一個月或上一個季度進行考核。首次申請資質的,以企業《營業執照》所載注冊資本為準考核。申請多項資質的,企業凈資產不累加計算考核,按企業所申請資質和已擁有資質標準要求的凈資產指標最高值考核。
四、外省職稱人員是否認可?
答: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明確外省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在廣西使用問題的復函》《關于外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在廣西使用要求的補充說明》等文件要求,外省專業技術人員到廣西工作后,其職稱由相應的職改辦按規定程序辦理重新確認手續,方可在我區有效使用。涉及央企內部評審的職稱證書,申報人員仍在該央企單位或其子公司、分公司的,認可其提供的職稱證書,但需同步附上職稱評審結果的紅頭文件作為佐證材料。
五、資質申報對注冊建造師人數、專業有什么要求?
答:針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行政許可范圍內的建筑業企業二級資質的首次申請、增項行政許可事項,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相應資質最低標準要求的建造師人員考核。企業按照升級方式申請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行政許可范圍內的建筑業企業二級資質,不對建造師進行考核。企業按照升級方式申請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行政許可范圍內的建筑業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文件要求,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相應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建造師人員考核。其中,《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要求的××專業、××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人,不要求所列專業必須齊全。
六、資質申報對技術工人有什么要求?
答:應取得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有關部門、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認可的機構或建筑業企業頒發的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我區啟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技能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電子證書的通知》(桂建人〔2024〕5號)要求,自2024年4月1日起,我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業技能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將全面啟用電子證書,同時停用原紙質證書,企業申報資質時應提供有效的電子證書。
七、《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未對技術工人的專業做出規定的資質,應提供什么專業的技術工人?
答:不對技術工人的工種進行考核。比如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要求“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是指持證的中級工至少30人,工種不限,為建筑業行業的技術工種即可。
八、總承包業績是否可用于專業承包資質的申請?
答:不可以。申請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提供其依法單獨承接的所申請資質類別的專業工程業績,技術負責人業績參照執行。
九、一家企業如果申請多項資質,如何明確技術負責人?是否滿足最高等級的資質標準要求就可以?
答:一家企業如果申請多項資質,企業應按所申請資質類別,每項明確對應1名專業技術負責人,而不是僅提交最高等級資質的技術負責人的相關資料。如果用于申報的技術負責人同時滿足多項類別資質標準的要求,則一人可以兼任多項資質的技術負責人。
十、如果某位注冊建造師同時擁有建筑工程和機電工程兩個專業,是否可以在建筑工程資質中作為兩人申報?
答:不可以。在建筑工程資質中只能作為一人申報資質。但如果企業同時申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和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時,該人員可以在兩個資質中分別作為建筑工程建造師和機電工程建造師進行申報。
十一、企業申請多項資質,企業中的一個人具有兩個及以上技術職稱(注冊資格)或專業工種的,能否分別考核?
答:可以。比如一個人同時具有建筑工程職稱證書和道路工程畢業證書,可分別作為企業申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要求的職稱人員考核,一個人同時擁有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證書和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證書,可分別作為企業申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要求的注冊人員考核,一個人同時擁有中級通風工證書和中級油漆工證書,可分別作為企業申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和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要求的技術工人考核。
十二、企業主要人員中一個人如果同時擁有注冊證書、職稱證書、技術工人證書,如何認定?
答:一個人同時具有注冊證書和技術職稱的,可同時作為注冊人員和技術職稱人員考核。但申報同一項資質時,注冊人員或職稱人員不得與技術工人重復申報。
十三、如何認定資質標準中有明確要求的職稱人員專業?
答:按照職稱證書或學歷證書上載明的專業認定。如果職稱證書的專業與申報專業不一致,但是學歷專業與申報專業一致時,需同時提供職稱證書和學歷證明材料。
十四、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申報中對技術負責人的考核有哪些要求?
答: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規定,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包含的建筑物糾偏和平移、結構補強、特殊設備起重吊裝、特種防雷等工程內容,可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企業擁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負責人個人業績情況,批準相應的資質內容。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對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技術負責人資格考核要求如下:
建筑物糾偏和平移、結構補強、特殊設備起重吊裝技術負責人要求: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主持完成過本類別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特種防雷工程技術負責人要求: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工程序列電氣專業中級職稱或機電專業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具備防雷、氣象、大氣相關專業的學歷證書,主持完成過本類別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十五、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申報中對中級職稱人員的考核要求有哪些?
答: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規定,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包含的建筑物糾偏和平移、結構補強、特殊設備起重吊裝、特種防雷等工程內容,可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企業擁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負責人個人業績情況,批準相應的資質內容。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對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中級職稱人員考核要求如下:
建筑物糾偏和平移:結構、巖土、電氣、給排水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且專業齊全。結構補強:結構、機械、電氣、化工或焊接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且專業齊全,其中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人。特殊設備起重吊裝:結構、機械、電氣、化工或焊接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且專業齊全,其中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人。特種防雷等工程:結構、電子、電氣、雷電防護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且專業齊全。
十六、建筑業企業三級資質是否取消了?三級資質是否允許重組分立?現有的三級資質是否繼續有效?
答: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規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建筑業企業三級資質申請,以及建筑業企業三級資質分立、合并、重組申請。已取得的建筑業企業三級資質在有效期范圍內的仍繼續有效。
十七、如何理解標準中要求的“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的本類別資質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中的“項”?
答: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的業績不少于2項,對于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標準,需滿足建筑施工總承包二級或建筑施工總承包一級的業績標準4類中的2類,其他資質類別的2項業績可以是滿足標準要求的同類或不同類的業績。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的業績指標不作累計考核,業績年限不作要求。
十八、企業重復申報同一項資質時關于技術負責人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對原審查不合格意見,比如技術負責人工作年限、施工管理工作經歷、職稱等問題,再次申報使用同樣人員的情況下,需提供合理有效的佐證材料,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而是直接修改原申報材料的不予認可。
十九、對主要人員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的要求是什么?
答:社會保險證明中繳費單位應與申報單位一致,上級公司、子公司、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其他單位繳納或個人繳納社會保險均不予認定,分公司繳納的社會保險可以予以認定。除申報企業外,同時在其他企業或機構(失地農民社保除外)繳納社會保險的不予認可。首次申請需滿足申報前1個月要求,增項、升級、延續需滿足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
二十、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需要審核哪些內容?個人社會保險如何提供?
答:根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建筑業企業和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延續有關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4〕20號)要求,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審批的建筑業企業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申請延續的,企業資產、技術負責人、注冊執業人員等指標應當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規定的相應類別一級資質標準要求;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審批的建筑業企業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含通過三級資質換領取得二級資質)申請延續的,企業資產、技術負責人應當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規定的相應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注冊執業人員等其他指標應當滿足相應類別最低資質標準要求。技術負責人、注冊執業人員等需繳納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申請方式及申請時間等相關要求詳見通知。
二十一、資質申報業績平臺認定常見問題:
(一)用來申報資質的業績,等級有什么要求?
答:按照《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廣西建筑市場監管云平臺工程項目信息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24〕10號)及《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建設工程(施工類)資質申請業績審核相關事項的通知》相關要求,自2024年8月15日起,企業申請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審批的建設工程(施工類)企業資質,企業業績和施工類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應錄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且工程項目數據等級為B級及以上。企業有業績錄入需求的,請按照《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廣西建筑市場監管云平臺工程項目信息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24〕10號)有關要求向工程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局提出書面補錄申請,補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二)業績需在平臺錄入哪些內容?具體有什么要求?
考核企業業績或技術負責人業績時,申報建筑工程總承包二級、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二級資質的,企業須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標信息、合同登記信息、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業績技術指標”七個版塊錄入信息,且七個版塊等級均達到B級及以上;申報其他類別資質的,企業必須至少在“工程基本信息、合同登記信息、竣工驗收、業績技術指標”四個版塊錄入信息,且四個版塊等級均達到B級及以上。上述規定版塊無信息或等級未達標準的,則直接不予認可。
(三)業績指標、技術負責人信息認定有什么要求?
答:考核業績指標及技術負責人時,認可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業績技術指標”版塊中的“業績技術指標詳情”及“相關人員”錄入信息,僅在其他版塊或位置錄入的信息不予認定考核。
(四)專業承包業績在平臺怎么錄入和認定?
答:專業承包業績應錄入對應的施工總承包業績下,要求在對應總承包業績的“合同登記信息”“業績技術指標”兩個版塊錄入專業承包工程信息,且等級達到審查要求。
建設單位單獨發包的專業承包工程作為獨立工程項目錄入的,區外業績按規定認定考核,區內業績認定時,核查項目施工許可證。
(五)聯合體業績是否認可?
答:住房城鄉建設部資質申報常見問題專欄“建筑業企業資質”第30條規定“施工單位間的聯合體項目,不作為有效代表工程業績認定”,平臺僅錄入一家施工單位的業績不屬于聯合體業績,錄入多家施工單位的業績(工程內容明確為專業承包或分包的除外)則認為是聯合體業績,按照文件要求不予認可。
二十二、其他資質問題可在住房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查閱《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住房城鄉建設部常見問題解答(住房城鄉建設部官網首頁—專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行政審批專欄)等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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