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度全區計劃實施農村危房改造任務有多少?
2024年度全區計劃實施農村危房改造任務4894戶。其中,南寧市274戶,柳州市369戶,桂林市979戶,梧州市403戶,北海市180戶,防城港市136戶,欽州市212戶,貴港市325戶,玉林市462戶,百色市313戶,賀州市150戶,河池市430戶,來賓市495戶,崇左市166戶。以上任務之外的新增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各地須應納盡納、能做先做,先行組織實施,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力爭納入下一年度國家支持范圍。
二、納入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圍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納入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圍,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1.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2.農戶身份屬性是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3.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無房或抗震設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區未達抗震標準(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但已納入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范圍的,不得重復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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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村危房改造對象是哪些?
農村危房改造對象是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包括易返貧致貧戶(即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農村低保邊緣家庭(農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農村戶籍人口享受城市低保的視為農村低保戶。
四、農村危房改造建設標準有什么要求?
農村危房改造面積實行最低限制。1人戶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戶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戶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戶及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新建農房要執行《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加強我區農房管控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建發〔2020〕3號)和《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農村新增宅基地審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資發〔2020〕70號)、《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修訂桂自然資發〔2020〕70號文件部分內容的通知》(桂自然資發〔2023〕27號)等文件規定,加強鄉村規劃建設管理,發揮村莊規劃指導約束作用,按照“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農房建設規劃管控辦法或村莊規劃設計通則等要求審批新增宅基地和新建農房。
新建農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應充分避讓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不占或少占耕地,順應地形地貌,不得隨意切坡填方棄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壞水系、不砍老樹,形成自然、緊湊、有序的農房群落。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在核發宅基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前,應當依法先行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審批手續。農村低層住宅可以選用標準設計圖集,委托鄉村建設工匠施工。其他農村住宅應當依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或選用標準設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施工。要滿足質量安全和抗震設防要求,完善農房使用功能,積極推廣綠色建材應用和新型建造方式,建設清潔廚房,推進水沖式廁所入戶建設,戶廁與住房同步設計、同步建造、同步投入使用。有條件的地區可由城鎮供水管網向周邊村莊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進供水入戶,同步推進消防取水設施建設。因地制宜推廣裝配式鋼結構、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木竹結構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推進無障礙建設和改造。
五、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自治區制定基本戶均補助標準,20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戶均補助3.21萬元,其中,中央補助2.72萬元,自治區補助0.49萬元;其他縣戶均補助3.17萬元,其中,中央補助2.68萬元,自治區補助0.49萬元。各地應根據危房等級、改造方式、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等不同情況,實施差異化補助。對無自籌能力的特殊困難農戶,按照標準(最低)建設面積建筑成本予以全額補助實行兜底解決。
農村危房改造財政補助資金嚴格按照“一卡通”渠道,由財政部門下達補貼資金后,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或鄉鎮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要求和委托代發協議,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委托代發金融機構,再由代發金融機構撥付至農戶。由鄉鎮、村委會組織代建或采取統建的,可在明確改造標準、征得農戶同意并簽訂協議的基礎上,將補助資金直接支付給施工單位。
六、農村危房改造實施主要程序有哪些?
我區農村危房改造實施主要程序有:確定對象、危房評定、制定方案、簽訂協議、組織施工、竣工驗收、拆除舊危房、撥付補助資金等。
七、如何保障特殊困難農戶住房安全?
積極拓寬資金籌措渠道,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根據地方財力,對于特別困難的危房改造戶,可以通過財政貼息、給予風險補償金、投保政策性保險等方式支持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同時,在農戶投入和財政資金之外,積極引導信貸資金、民間資本、社會捐助、保險機構等社會各方力量參與和支持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鼓勵各地采取統建農村集體公租房、修繕加固現有閑置房屋等方式,供自籌資金和投工投勞能力弱的特殊困難農戶周轉使用。村集體也可以協助盤活農村閑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進行租賃或置換,可給予租賃或置換補貼,避免因建房而返貧致貧。
八、2024年度我區農村危房改造工期有什么要求?
各地農村危房改造要于2024年7月底前全面開工,10月基本竣工,12月基本完成農戶補助資金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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