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共同發布《2024年廣西住宅裝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購置補貼活動公告》以來,受到社會廣泛關注。針對群眾反饋的常見熱點問題,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進行了認真研究,為確保2024年廣西住宅裝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購置補貼活動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以問題解答形式補充公告如下:
一、關于補貼申請時間和方式調整
1.什么時候開始提交申請材料?如何提交?
答:為便民惠民提高申報效率,對補貼申請時間和方式調整如下:原計劃實施線下人工申報方式,現統一調整為線上申報(通過云閃付APP申報)。申請人在手機下載云閃付APP,自2024年10月21日8時起,申請人通過云閃付APP填報提交申請材料。住宅所在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城鄉建設業務窗口或綜合窗口將提供現場咨詢服務。
二、關于住宅屬性
2.哪些住宅可以享受補貼政策?
答:目前可以享受補貼政策的住宅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遷安置房。
3.住宅的權利證明包括哪些?
答:不動產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政策性住房購房合同和準購證、拆遷安置協議、不動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等。申請人申請時,須填寫不動產權證號(房屋所有權證號);購買商品房但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須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政策性住房、拆遷安置房,須提供購房合同、準購證(沒有準購證的,須提供房改部門證明)、拆遷安置協議或不動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等住宅權利證明材料。
4.申請人必須是產權人嗎?申請人可以是單位嗎?
答:申請人應為房屋產權人或能夠提供住宅權利證明材料的住宅實際擁有人(以下簡稱房屋產權人)。比如:住宅為夫妻共有,但產權證書上只有一方的姓名,應由產權證書記載的權利人申請補貼,且申請人應與住宅房屋裝修人或物品材料采購人、發票抬頭主體、購置補貼接收主體相一致;委托裝修的,還應與裝修合同簽訂主體相一致。
住宅房屋裝修人或物品材料采購人、發票抬頭主體、裝修合同簽訂主體必須包含房屋產權人。比如:房屋產權人為甲,其配偶為乙,住宅裝修補貼的申請人、購置補貼接收主體均應為甲,發票抬頭、裝修合同簽訂主體可以為甲或者為甲和乙兩人。
申請人不可以是單位,此次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自然人)。
5.父母出資為子女住宅進行裝修,裝修合同簽訂主體、發票抬頭均為父母,是否可以申請?
答:不可以。申請人應為房屋產權人,并與住宅房屋裝修人或物品材料采購人、發票抬頭主體、購置補貼接收主體相一致,住宅房屋裝修還應與裝修合同簽訂主體等相一致。
6.同一人名下有多套住宅是否能夠就多套住宅申請補貼?
答:同一人可以就多套住宅申請補貼,但單套住宅家裝物品和材料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
7.同一人就同一套住宅是否可以多次申請?多人是否可以就同一套住宅進行申請?
答:均不可以,一套住宅只能申請一次補貼。申請人申請后,材料審核通過的,該套住宅不可以再次申請;因填報信息有誤,被駁回的,申請人可修改相關信息再次申請。
三、關于裝修要求
8.2024年7月25日之前裝修行為已經開始或者裝修合同已經簽訂,是否可以享受補貼?
答:2024年7月25日之前已開始裝修或者已簽訂裝修合同,但是購置物品和材料行為真實發生在2024年7月25日(含)之后的,可以享受補貼。在此之前購置的物品和材料,不得享受補貼。活動主辦方通過審核物品和材料購置支付憑證、供貨單、發票、過程現場照片等相關資料以及實地核驗,認定購置物品和材料行為時間。
9.補貼是否一定要等到裝修完工后才能申請?
答:不需要。考慮到裝修周期一般較長,為最大程度便民惠民,擬申請的物品和材料全部購置完成(已全部開具發票)且已開始實施裝修(安裝)的,即可申請補貼。
10.存在違法違規裝修的住宅是否可以申請補貼?
答:存在如拆改承重結構、建筑主體、增加荷載等違法違規裝修等行為的住宅不可以申請補貼。違法違規裝修行為整改后,也不可以申請本次活動補貼。
11.裝修時未委托裝修企業或者委托裝修企業實施包清工裝修,物品和材料款為自購,怎么申請補貼?
答:可以按照自行裝修類型申請補貼。
12.哪些物品和材料可以申請補貼?
答:本次活動補貼的家裝物品和材料包括:飾面磚、地板、墻板、集成吊頂、套裝門、其他門窗、定制柜、淋浴房、潔具(含浴缸、馬桶、面盆、水龍頭、花灑、拖布池)、開關插座、燈具、面層裝飾、裝配化裝修所用物品材料。
不在上述范圍內的物品和材料,本次活動不予補貼,比如黃沙、水泥、管線、沙發、床、床墊、桌椅、地毯等以及裝修人工費用不予補貼;同一家裝物品和材料不得重復申請補貼,如智能馬桶、智能門鎖、家用灶具、吸油煙機等已納入廣西家電家居以舊換新補貼的物品和材料不納入本次活動補貼范圍。
四、關于補貼申領
13.需要提交哪些申請材料?
答:需要填報提交的申請材料包括:
(1)填報住宅裝修改造補貼申請表。
(2)填報家裝物品和材料購置清單。
(3)上傳申請人有效期內身份證件(正、反面)照片。
(4)上傳申請人本人名下銀聯借記卡(正、反面)照片。
(5)上傳住宅的權利證明材料照片,如不動產權證書、商品房買賣合同、政策性住房購房合同和準購證、拆遷安置協議、不動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等。
(6)上傳購買家裝物品和材料時的支付憑證照片〔有效的支付憑證包括銀行卡POS簽購單照片、微信或支付寶支付記錄截圖圖片等,現金支付的需要提供供貨方確認(蓋章、簽字等方式)的收款證明照片〕,銷售發票和裝飾裝修公司施工或服務發票照片。發票應為廣西范圍內的普通發票,包括電子發票(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發票上需分別列明商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等詳細信息,若發票未能全部列明所購置商品明細,需提供供貨方確認(蓋章、簽字等方式)的商品明細。
(7)上傳裝修前后對比和裝修過程照片(申請實地核驗時填報)。
(8)上傳住宅裝飾裝修合同照片(委托裝修需提供)。
(9)上傳裝飾裝修公司專業承包資質證書照片(委托裝修需提供)。
(10)上傳其他產權人同意住宅裝修改造的授權書照片(同一套住宅有1名以上產權人需提供)。
(11)上傳與物業服務公司簽訂并蓋章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或裝修登記證明照片(有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需提供)。
(12)填報現場核驗單(申請實地核驗時填報)。
14.除了需提供發票外,是否需要提供對應的支付憑證?哪些是有效的支付憑證?
答:需要提供對應的支付憑證。有效的支付憑證包括銀行卡POS簽購單、微信或支付寶支付記錄截圖圖片等,現金支付的需要提供供貨方確認(蓋章、簽字等方式)的收款證明,上述支付憑證至少包含收款單位、收款時間及金額等信息。采取委托裝修的,申請人除提供列明所申報補貼的家裝物品和材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等詳細信息的裝修款發票外,還需提供與所委托的裝修公司實際發生的相應支付憑證,不需提供家裝物品和材料的具體購買支付憑證。支付憑證金額與發票金額不一致的,以數額小的金額為基數計算補貼金額。
15.發票開具時間有什么要求?
答:發票開具時間應在2024年7月25日(含)—2024年12月31日。
16.沒有發票,但有支付憑證可申請補貼嗎?發票是增值稅普通發票還是專用發票?
答:不能申請補貼。增值稅普通發票、專用發票均可。
17.發票的抬頭是住宅坐落可以嗎?填報的發票金額是否包括稅額?
答:發票的抬頭應為申請人姓名,即房屋產權人姓名(自然人)。填報的發票金額應包括稅額。
18.住宅裝修過程中,沒有支付全部裝修款,只開具了支付部分的發票,可以申請嗎?
答:可按實際支付且開具的發票申請。
19.同一套住宅部分委托裝飾裝修公司裝修,部分自行裝修是否可以申報?
答:可合并享受補貼,按照自行裝修程序提交申報材料。
五、關于補貼標準及補貼金額確定
20.可補貼物品和材料是否有最高限價?
答:物品和材料實際價格由市場決定,發票依法按實際價格開具。為鼓勵節約、引導儉樸生活,活動主辦方在核算住宅裝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補貼時實行最高限價,具體標準按下表執行,所申報補貼的物品和材料單價超過最高限價的,按照最高限價核算;未達到最高限價的,按照實際單價核算。
?
2024年廣西住宅裝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購置
補貼核算最高限價表
序號 |
產品類別 |
單位 |
最高限價(元) |
備注 | |
1 |
飾面磚 |
平方米 |
200 |
||
2 |
地板 |
平方米 |
400 |
||
3 |
墻板 |
平方米 |
500 |
||
4 |
集成吊頂 |
平方米 |
150 |
輕鋼龍骨、鋁扣板 | |
5 |
套裝門 |
平方米 ? |
1500 |
含門把手及五金配件 | |
6 |
其他門窗 |
平方米 |
1200 |
鋁合金(門)窗(含金剛紗)、推拉門窗、木質雕花窗 | |
7 |
定制柜 |
平方米 |
1500 |
全屋定制,含五金配件 | |
8 |
淋浴房 |
平方米 |
1500 |
含鋼化玻璃及五金配件 | |
9 |
潔具 |
浴缸 |
個 |
5000 |
|
馬桶 |
個 |
3000 |
陶瓷(非智能) | ||
浴室柜 |
米 |
3000 |
含木柜、臺盆、下水等配件 | ||
水龍頭 |
個 |
600 |
金屬材質 | ||
拖布池 |
個 |
300 |
|||
花灑 |
套 |
2000 |
含噴頭、軟管、支架 | ||
10 |
開關插座 |
個 |
30 |
含底座 | |
11 |
燈具 |
個 |
2000 |
客廳、餐廳、臥室燈 | |
12 |
面層裝飾 |
平方米 |
200 |
乳膠漆、藝術漆、硅藻泥、微水泥、硬包、軟包 | |
13 |
裝配化裝修物品材料 |
廚房吊柜 |
米 |
2000 |
面板、木質柜體 |
廚房底柜 |
2500 |
面板、柜體、石英石臺面 |
?
21.申請補貼的物品和材料總價是否有最低額度限制?
答:本次活動補貼的“住宅裝修改造”應達到一定規模,所購置并符合申報補貼條件的物品和材料的總價款(單價高于最高限價的物品和材料按最高限價核算)應不低于5000元(含),總價款低于5000元的不在本次活動補貼范圍之內。
22.補貼金額是如何確定的?
答:對個人消費者委托裝飾裝修公司裝修的,按照消費者與裝飾裝修公司簽訂合同中的單套住宅家裝物品和材料總價款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對個人消費者自行裝修的,按照消費者所購買的單套住宅家裝物品和材料總價款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每套房的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活動主辦方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支付憑證、發票、合同以及物品和材料最高限價、實地核驗情況,據實核定家裝物品和材料總價款。
補貼資金額度用完為止,先到先得。補貼資金使用完畢,由活動主辦方及時發布公告終止活動,若補貼活動終止公告發出前提交的補貼申請總金額超過補貼資金預算總金額,以申報審核通過時間先后順序確定補貼對象。
23.裝修合同明確的可補貼物品和材料購置總價、裝修款發票對應商品總價不一致,如何計算補貼金額?
答:裝修合同明確的可補貼物品和材料購置總價與裝修款發票對應商品總價不一致的,以數額小的金額為基數計算補貼金額。
六、其他
24.每一套申請補貼的住宅都會實地核驗嗎?核驗的標準是什么?
答:通過資料審核的每一套住宅均需實施線下實地核驗。核驗申請補貼的物品和材料是否購置完成且已開始實施裝修,未實施裝修或者在2024年7月25日前就已經裝修完畢的,不予補貼。按照材料清單,現場逐一核驗,清單上有但現場核驗沒有的,不予補貼;數量不夠的,按實際核算補貼。
25.材料審核通過后,如何上門實地核驗?
答:材料審核通過后,所申請補貼的物品和材料已全部購置完成并已進場安裝完成或正在安裝的,申報人即可再次通過云閃付APP申請實地核驗,房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將安排工作人員與申請人電話聯系,通知上門實地核驗時間。通知的上門核驗時間不合適的,申請人可與工作人員另行約定時間,另行約定時間應在接到通知的10個自然日內。申請人接到實地核驗通知10個自然日內,無法配合核驗的,視作放棄申請。
26.實地核驗通過后,多長時間補貼可發放給申請人?補貼資金是直接打入申請人個人銀行賬戶嗎?
答:資金撥付的具體時間要根據當地實際工作進展情況,預計在2025年一季度發放完畢。補貼資金會按程序撥付到申請人提供的個人銀行賬戶。
27.如在申領過程中發現有騙補、套補行為怎么處理?
答:補貼資金屬于財政資金,如發現申請人、商家、裝飾裝修公司等相關單位和人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當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虛假申報、套現、提供虛假交易等)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活動主辦方有權取消補貼對象參與活動的資格,收回所涉補貼對象已獲得的權益,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計入個人和企業征信檔案,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8.已經領取了補貼,因故部分或全部退貨的,是否要退回補貼?
答:要在10個工作日內向房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報備并將與退貨相關的補貼資金退還國庫。
29.已經領取了補貼的申請人,是否有義務配合復檢或抽查?
答:根據財政資金管理需要,領取補貼的申請人有義務配合活動主辦方開展復檢或抽查。如申請人不配合的,活動主辦方可依法依規限制其參與相關以舊換新政府補貼活動。
30.社會公眾如何監督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
答:社會公眾可通過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設置的咨詢(投訴)電話及投訴郵箱,監督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
?
自治區和各設區市住宅裝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購置補貼活動
咨詢(投訴)電話及郵箱
序號 |
自治區及設區市 |
咨詢(投訴)電話 |
投訴郵箱 |
1 |
自治區住房城鄉 建設廳 |
0771-2260049 |
|
2 |
南寧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0771-5656580 |
|
3 |
柳州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0772-2602250 |
|
4 |
桂林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0773-2823841 |
|
5 |
梧州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0774-3885118 |
|
6 |
北海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0779-2032355 |
|
7 |
防城港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0770-2881658 |
|
8 |
欽州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0777-2862023 |
|
9 |
貴港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0775-5921079 |
|
10 |
玉林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0775-2671363 |
|
11 |
百色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0776-2837017 |
|
12 |
賀州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0774-5137822 |
|
13 |
河池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0778-2259081 |
|
14 |
來賓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0772-4215406 |
|
15 |
崇左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0771-7827311 |
本活動規則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務廳所有。此前活動規則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文件下載:
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