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000014349/2024-151823 | 效力狀態: |
發文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03日 |
標 題: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計價規定的通知 | |
發文字號:桂建價〔2024〕2號 | 發布日期:2024年07月05日 |
各有關單位:
目前,部分招標人、投標人對全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以下簡稱安責險)計價規定理解不夠準確,對該計價規定在招標投標工作中的應用不夠到位,導致部分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受到一定影響。為進一步做好全區房屋市政工程安責險計價規定與招標投標工作的銜接,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險制度落實到位,促進全區建筑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招標人在發布招標工程量清單時,應在編制說明中明確安責險暫估價的具體金額。安責險暫估價的具體金額=[招標控制價的分部分項工程費+招標控制價的措施項目費(含單價及總價措施項目費)]×0.2%。
二、投標人在編制投標報價文件時,安責險應按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給出的安責險暫估價的具體金額填寫,不得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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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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